央廣網北京4月26日消息(記者馬文佳)據中國之聲《新聞縱橫》報道,慈善本來是讓人感受愛意和溫暖的,但從嫣然天使基金到天使媽媽慈善基金會,再到壹基金,基金會捐款去向不明的報道,時不時就會出現。最近,壹基金也中槍了。
  實名認證微博“四月網”公開質疑:李連傑貪污雅安地震捐款3億善款。四月網根據蘆山地震一周年捐款流向調查報告,質疑壹基金一家獨大收了近4億元的捐款,到目前撥付了4000多萬元,並據此得出結論,指責壹基金“貪污3億元”。
  對此,壹基金秘書長以及李連傑本人予以否認。那麼,四月網的質疑有根據嗎?慈善公益類組織為何頻遭質疑?公益組織資金運作應該如何公開?
  壹基金已發出律師函
  李連傑:貪污是法律問題 要通過法律手段搞清楚
  本周四,壹基金髮出律師函。代理律師高軍表示,目前還沒有收到相關回應。
  高軍:我昨天發了電子郵件給他們,同時昨天下午把紙質版的發過去,沒有任何回應。其實我們也並不是糾纏在法律上能不能構成誹謗,或者說要追究他們多大的責任,而是他們這樣的行為造成了很壞的影響,對壹基金的名譽造成了很大的傷害。澄清事實、賠禮道歉、消除影響,這是一個比較低的訴求。
  壹基金創始人李連傑在致“所有朋友”的微博中,調侃寫到:“我真的真的很想很想貪污深圳壹基金的善款3個億,問題是我既沒有財務章,又沒有簽字權,錢是在國家的銀行裡面,怎麼辦能轉到我的銀行戶口裡呢?誰能教教我嗎?”周四晚上,李連傑在網上正式發佈了個人律師函,他表示:貪污是法律問題,就要通過法律手段把問題搞清楚。
  李連傑:從小的教育告訴我,原則事是不能妥協的。你質疑用錢的速度快啊,慢啊、應該用在雅安,怎麼用在雲南,應該用在這或者那,這些都是學術性問題。保持監督一直是我們鼓勵社會、媒體、個人去監督推動壹基金的,這個全部是敞開的,因為這個基金是大家的,是社會的。作為一個公益組織,不管是我還是壹基金,用“貪污”兩個字是很嚴重的原則問題,必須澄清貪污這件事,這是法律問題,必須說明。
  “四月網”微博賬號刪除原微博
  博主表示微博內容為小編髮布未經審核
  目前,“四月網”微博賬號已經刪除了以“貪污”措辭的原微博,有媒體聯繫採訪到“四月網”的博主饒謹。他表示質疑壹基金的微博內容不是經過他審核後發出的,而是小編作為普通網友對公開數據的客觀轉述,可能措辭有些情緒化,他已經對小編進行了批評教育。
  在壹基金的官方網站上,可以看到《4.20蘆山地震——壹家人賑災一周年報告》和《壹基金蘆山地震2013年度審計報告》,壹基金秘書長楊鵬對媒體表示:資金使用狀況以及未來使用規劃等情況都已經寫清楚了。
  專家:救災善款的使用並非越快越好
  那麼根據規定,目前壹基金的運作和收支狀況合規嗎?進度是否太慢呢?北京大學法學院非營利組織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錦萍表示。
  金錦萍:救災的善款使用不是越快越好,救災有三個階段,在緊急救援時候會有資金的支出,在安置的時候,還會有資金的支出。但是很多的資金會用在災後重建,其實是一個比較長的過程,要考慮到災後重建規劃的設置,包括受災人群的尋求、調研等等。資金在地震後一年之內,全部花出去的推斷本身就是不科學的。
  此前,也有嫣然天使基金、天使媽媽慈善基金會等遭到社會質疑,為何慈善公益類組織為何頻遭質疑?公益組織資金運作究竟應該如何公開?金錦萍說,從目前從各國的法律來看,沒有一個國家的法律強制基金會去公開信息。
  金錦萍:基金會一般會選擇公開信息,是想通過很好的透明度去贏得公眾的支持。那麼,這樣一種公開涉及我向誰公開,有沒有義務向所有人公開,還是向捐贈人公開。這就需要看到組織本身的公共性如何。如果他是向不特定公眾去勸募的,那麼可能對他公開的要求高一些。但如果非公募基金會,這時候我們就不太要求你要把所有信息都向公眾公開,只要向你捐贈人公開就可以了。那麼,另外有多少信息要公開?是所有都公開,一覽無餘嗎?這也不是,有的捐贈人就是匿名的,有捐贈人要求保密,還有對受益人隱私權的保護。
   最好的辦法是投身公益組織做志願者
  金錦萍認為,一方面需要基金會信息更加公開透明,另一方面也需要公眾用更客觀理性的態度去分析這些數據。
  金錦萍:一方面的確要有第三方中立機構,及時獲得基金會的信息,及時解讀,同時有一些排行,讓公眾能夠非常容易簡單的懂得獲得的信息。另一方面,公眾也要成為也要成為一個聰明的捐贈人,不是簡單的去看數據,而是要去看基金會從事的公益項目的具體效果究竟如何。實際上最好的辦法,就是自己投身到公益慈善組織里去做志願者,和他們一起去經受這樣的過程。
  其實,對慈善基金進行質疑本身並沒有錯,有質疑才能促使慈善基金的使用更加規範。但質疑並不意味著信口開河,更不意味著口無遮攔。質疑需要一定的證據,也需要科學的精神。質疑同樣是一件嚴肅的事情,拒絕炒作,拒絕起哄。  (原標題:壹基金否認“貪污3億善款” 李連傑發佈個人律師函_fin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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